尊敬的委托人:
由我司管理的“中粮致远1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资产管理计划),于2017年9月8日成立。我司于2021年10月22日收到本资产管理计划全部资产委托人的赎回申请,申请于本资产管理计划临时开放日(2021年10月25日)赎回全部份额。
《中粮致远1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第二十二章中关于合同终止的情形包含“资产管理合同的委托人少于2人的”,故本资产管理计划提前终止,兹定于2021年10月25日为本资产管理计划的终止日,我司与资产托管人将于终止日后正式进入本资产管理计划的清算流程。
特此告知!
中粮期货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