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实施《期货风险管理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中国期货业协会 时间:2021.12.31
为推动期货风险管理公司持续稳健经营,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期货业协会(以下称协会)在证监会的指导下,经广泛征求行业意见,制定了《期货风险管理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称《办法》)及附件,并于2021 年12 月24 日发布。这标志着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管理公司风控指标体系正式建立,将进一步提升行业自律管理水平,有效促进风险管理公司提高资本实力和风险控制能力,更好地发挥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风险管理的作用,引领期货公司向衍生品综合服务商转型,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
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包括4 个监管指标和13 个观测指标。监管指标标准分别为: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 亿元、风险覆盖率不得低于100%、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20%、流动性覆盖率不得低于100%。观测指标涵盖杠杆类、财务类和资金分配情况三类,不设具体监管标准,旨在补充了解公司的整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