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外配资游离于监管之外,高杠杆属性放大市场波动,扰乱资本市场正常秩序,证监会坚决予以打击。近年来,证监会支持配合公安、司法机关查处判决了一批场外配资案件,现整理8个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在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场外配资是违法活动,参与场外配资可能会血本无归。广大投资者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通过合法渠道参与股票、期货交易,远离场外配资,保护自身财产安全。
六、卫某、刘某、韩某非法经营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案(技术提供商被刑事判决)
【基本案情】
被告人卫某使用受赠的同花顺软件及购买的通达信接口通道,开发并销售证券交易分仓软件“云服管家”,按照每日交易量的约万分之一或者一次性买断的方式向购买者收取费用。2018年10月至2019年4月,卫某通过“云服管家”软件为他人提供证券交易业务至少634人次,非法获利741,926元。2018年3月至2019年10月,卫某、刘某、韩某使用“云服管家”软件,非法为配资客户提供开立虚拟子账户、委托交易、查询、结算等证券业务,并为配资客户提供保证金7至10倍的资金。经营过程中,“云服管家”软件共为482人提供服务,经营额为362,639,654元,获利额为6,061,214.83元。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卫某违反国家规定,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被告人卫某、刘某、韩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且系共同犯罪。对被告人卫某应依法数罪并罚。据此,判决被告人卫某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一千二百万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二百一十万元。被告人刘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八万元。被告人韩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
【一审案号】(2020)浙0108邢初216号